福建海峡银行2017年第二期个人大额存单发行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3号),福建海峡银行于2017年7月3日-2017年9月29日发行2017年第二期个人大额存单,发行对象为个人客户,期限为1个月、3个月、1年期、3年期、3年期(按月付息)和5年期(按月付息)六款产品,利率分别为1.59%、1.59%、2.17%、3.98%、3.9%和3.98%,认购起点金额为20万元;可办理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及本行个人客户间转让。大额存单属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范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保本保息。详询福建海峡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客服电话400-893-9999。

 

  福建海峡银行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