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顺利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2017年6月30日上午,本行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董事长苏素华先生主持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8人,占本行总股本的63.5784%。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常年法律顾问机构——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大会审议通过了《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不低于2016年末风险资产总额1.5%计提一般准备金322,964,774.55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78,872,317.98元。根据经营要求,不进行股利分配。
大会上还听取了《关于赵品璋独立董事辞职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第三届董事会召集,并于2017年6月9日在《福州晚报》和本行网点以公告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告详细载明了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对象、审议和报告事项等会议基本情况以及会议登记、出席、联系办法等内容。2016年度股东大会如期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