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行”)董事会定于2018年7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我行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8年7月26日(星期四)上午

                    8:00-8:50签到

                    9:00-10:00开会

(三)会议地点:福州市江滨中大道358号海峡银行大厦四层大报告厅

(四)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1日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我行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限制表决权的股东不能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我行的股东。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即2018年7月16日前,含当日),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

2.我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我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和报告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俞敏先生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吴雷先生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申请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议案。

上述议案第3项是特别决议议案,其他议案是普通决议议案。

(二)报告事项:

关于部分董事辞职的报告。

三、会议登记及出席

(一)会议登记办法: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登记可以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者信函书面回复等方式进行。采用现场登记的,请持相关登记文件于2018年7月16日前到我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采用传真或者信函书面回复等方式登记的,相关登记文件于2018年7月16日前传真或寄至我行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即2018年7月25日9:00前)送达我行董事会办公室。股东进行会议登记应分别提供下列文件:

1.单位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并提供:(1)授权委托书(样式参照本公告附件);(2)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股权证书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提供:(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名);(2)股权证书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提供:(1)授权委托书(样式参照本公告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名)和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名);(3)股权证书复印件。

(二)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与会。

四、联系办法

地  址:福州市江滨中大道358号海峡银行大厦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09)

联系人:郑雄升、潘菲菲

电  话:0591-83711029、87570147

传  真:0591-87388028

五、其它事项

(一)与会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本公告刊载网址为www.fjhxbank.com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公告附件1.docx

      2.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详见我行网站本公告附件)  

公告附件2.docx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