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银行2018年第五期个人大额存单发行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3号),福建海峡银行于2018年7月30日-2018年9月30日发行2018年第五期个人大额存单,发行对象为个人客户,期限为2年(按月付息)、3年、3年(按月付息),利率分别为3.25%、4.2625%和4.26%,认购起点金额为20万元;可办理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及本行个人客户间转让。大额存单属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范围,保本保息。详询福建海峡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客服电话400-893-9999。

 

 

  福建海峡银行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