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项目配套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我行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项目配套改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项目配套改造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 序号 | 系 统 | 预算金额(万元) | 供应商 | 采购期 |
1 | COMSTAR系统 | 54.2 | 上海中汇亿达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至项目验收止 |
2 | 鑫同业系统 | 42 | 杭州新利软件有限公司 | |
3 | 数仓系统 | 22.4 |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4 | 总账系统 | 8.4 | ||
5 | 税管系统 | 14 | 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6 | 财务系统 | 8.4 | ||
7 | 管会系统 | 18.2 | 北京金实盈信科技有限公司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在非上市企业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配套改造项目按时完成实施工作,是新准则得以顺利切换的必要条件。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涉及改造系统多,均为原系统功能的新增或完善,为保证系统的延续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系统服务商进行采购。
为确保2021年1月1日顺利完成新准则切换,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系统及其配套改造系统需在10月份完成投产试运行。因系统需要在8月底完成开发和单测试,且开发周期最短3个月,时间紧急。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
上海中汇亿达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新利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实盈信科技有限公司
6、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10日。
7、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联系电话:0591-87572179 黄女士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 福建海峡银行大厦
8、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我行员工存在违规或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向我行纪检部门反映:
(1)举报电子邮箱:fjhxyhjb@163.com
(2)举报信箱:总行新大楼6层西南角消防电梯前厅
(3)举报电话:0591-87581949
(4)举报信邮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 福建海峡银行大厦21层纪检监察部
闽公网安备 35010302000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