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定于2015年6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行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
8:00-8:50签到
9:00-12:00开会
(三)会议地点:福州市六一北路158号本行总行大楼九层第一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0日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即2015年6月20日前,含当日),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和报告事项
(一)审议事项:
1.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工作情况和2015年工作计划报告;
2.监事会2014年工作报告;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7.关于提名赵品璋先生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报告事项:
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登记及出席
(一)会议登记办法: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登记可以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者信函等方式书面回复进行。采用现场登记的,请持相关登记文件于2015年6月20日前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采用传真或者信函方式登记的,相关登记文件于2015年6月20日前传真或寄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即2015年6月29日9:00前)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股东进行会议登记应分别提供下列文件:
1.单位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并提供(1)授权委托书(样式参照本公告附件);(2)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股权证书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名);(2)股权证书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提供:(1)授权委托书(样式参照本公告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名)和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名);(3)股权证书复印件。
(二)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与会。
四、联系办法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158号福建海峡银行总行大楼八层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11)
联系人:刘宜娟、郑雄升
电 话:0591-87599104、87570147
传 真:0591-87388028
五、其它事项
(一)与会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本公告同时在本行网站(www.fjhxbank.com)刊载。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公告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权证书编号:海银股字第 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填写截至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出席会议的代表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手机
固定电话
委 托 人(股东根据自身情况选填下表的其中之一) | |
单位股东填写 | 自然人股东填写 |
委托人(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签署日期:2015年6月 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