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定于2016年12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行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上午
签到 9:00-9:50
开会 10:00-11:30
(三)会议地点:福州市江滨中大道358号海峡银行大厦四层大报告厅
(四)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8日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即2016年12月13日前,含当日),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4.中介机构。
二、会议审议事项(共1项)
《关于福建海峡银行2016年定向发行方案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及出席
(一)会议登记办法: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登记可以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者信函等书面回复进行:采用现场登记的,请持相关登记文件于2016年12月13日前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采用传真或者信函方式登记的,相关登记文件于2016年12月13日前传真或寄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即2016年12月22日9:00前)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股东进行会议登记应分别提供下列文件:
1.单位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并提供(1)授权委托书(样式参照本公告附件);(2)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股权证书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提供:(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名);(2)股权证书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提供:(1)授权委托书(样式参照本公告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名)和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名);(3)股权证书复印件。
(二)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与会。
四、联系办法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市江滨中大道358号海峡银行大厦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09)
联系人:郑雄升、潘菲菲
电 话:0591-83711029、87570147
传 真:0591-87577892
五、其它事项
(一)与会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本公告刊载网址为www.fjhxbank.com。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8日
附件:附件-授权委托书.doc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权证书编号:海银股字第 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填写截至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出席会议的代表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手机
固定电话
委 托 人(股东根据自身情况选填下表的其中之一) | |
单位股东填写 | 自然人股东填写 |
委托人(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
签署日期:2016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