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质押融资

存货质押融资

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是指企业以自身经营或生产的库存产品(商品)提供质押而取得的融资支持。融资业务品种包括贷款、商业汇票承兑、保函等表内外业务。由银行指定专门的中介机构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质押存货进行弹性管理,确保存货的流动性。
存货质押融资适用于维持正常经营所需存货库存量较大、价格相对稳定、流动性强并具有较强变现能力的企业。
申请对象
申请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融资银行开立账户;
2、企业资信评级等级不低于A级,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资产总额在3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且负债和对外提供担保总和不超过资产总额;
4、质押存货易保管、易变现、流动性强,市场价格易掌握;
5、具有偿还融资业务项下债务的能力;
6、办理业务时需要的其他条件。

提供材料
1、申请人(或担保人)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贷款卡号、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及近期的财务报告,对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及近期的财务报告;
4、《公司章程》和有权机构同意申请贷款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5、质押存货合法的权属证明文件;
6、其他所需材料。

申请程序
1、企业提出书面申请;
2、银行进行内部审批;
3、银行内部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相关合同文本(如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4、办理相关融资业务。

期限及收费标准
      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期限根据企业资金需求及银行评估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1年。
      利率在人行规定的区间内,经双方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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