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行为,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2017年第14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177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规定,我行须开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针对不同类型账户,按照《办法》规定,了解账户持有人或者有关控制人的税收居民身份,识别非居民金融账户,收集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

 为此,请您配合我行的尽职调查工作,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我行提供《办法》规定的相关信息,并在信息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我行,否则应承担未遵守《办法》规定的责任和风险。

 为更好地协助您履行相关义务,我行自201771日起将对以下账户开展尽职调查,请您配合填写并签署相应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您不配合,我行会将您的账户视为非居民账户进行管理,或无法为您开立账户。

 1.存款账户,包括个人及对公存款账户等;

 2.银行卡账户,包括借记账户、贷记账户、准贷记账户及预付专用账户等;

 3.储蓄国债-凭证式(现金购买);

 4.《办法》要求尽职调查的其他账户。

 我行在进行上述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账户密码、支付密码、网银登录密码、手机银行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您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给您造成资金损失。

 若您的账户符合信息报送要求,我行将根据《办法》和相关监管法规规定,对您的账户信息进行报送。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办法》为准。《办法》内容敬请参见国税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

 如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欢迎您及时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4008939999,也可向我行各分支机构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福建海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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