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银行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州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8月10日至9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福建海峡银行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12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坚决执行,将落实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迅速部署,统一认识。2017年12月1日下午,市委巡察三组巡察福建海峡银行党委情况反馈会一结束,党委书记、董事长苏素华同志主持召开行党委会,原原本本、逐段逐句学习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并进行认真反思,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战略部署,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切实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服务实体经济、推动改革发展的具体行动上,体现到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实际效果上。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按照“五抓五看”的要求,带头部署、带头落实、带头督查;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履行“一岗双责”,精诚团结,齐心协力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我行先后召开党委会9次、专题会6次,编制巡察整改专报9期报告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市委巡察三组并向全行公开。

(二)加强领导,统筹推动。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总行成立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委书记、董事长苏素华担任,副主任由党委副书记、行长舒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林小牧担任,办公室下设四个小组,其中的问题整改组由苏素华同志牵头负责,党群工作部、风险管理部具体落实;综合组由舒平同志负责,总行办公室具体落实;合规提升组由安红同志牵头负责,合规管理部、审计稽核部具体落实;督导组由林小牧同志牵头负责,监察室具体落实。在总行的带领示范下,各级党委也都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主协办部门配合推进的整改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的全面落实,一方面,总行党委切实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从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方面下功夫,通过制度的逐步完善,把制度挺在前面,确保巡察整改任务从严从实完成。另一方面,对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梳理,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分解确定的6个方面、20个子问题、32个表现和41个具体事例,逐一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每一个具体事例都举一反三,并明确了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并按照反馈整改进度,建立整改事项台帐,完成一笔销号一笔,确保整改事项件件落实。

二、逐项对照、全面推进,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到位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总行党委对该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主要是党委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党的领导虽然已融入银行公司治理,但还没有完全落实到各个环节,导致党的领导力度“层层递减”。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在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方面不够,在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等方面站位不够,没有进行统筹规划。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弱化,“一岗双责”执行不到位,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形式化。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1)针对“党委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银行业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在2017年11月1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及调整年度授信政策的通知》(海银[2017]732号)文件,鼓励营销制造业、小微企业、三农信贷等行业贷款。2017年11月28日印发《关于积极开展福州市企业技术改造贷款业务的通知》,鼓励开展技改贷款营销竞赛等活动。2017年12月13日修订印发《福建海峡银行福州市企业技术改造贷款管理办法》,完善制度建设。

二是通过重新测算小微贷款“三个不低于”指标,再次分解下达2017年末各业务条线增量目标任务,加大推进力度,顺利完成目标。根据福建银监局通报,2017年末我行在全省23家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测评的排名,由2017年6月末的第16位提升到第9位。

三是对符合标准的业务优先准入、受理,并提升审批与放款时效。新增及存量收回的贷款规模优先用于安排制造业、小微企业、三农信贷项目放款(含存量业务)。

四是加大无还本续贷业务推广力度,实行名单制管理,提升无还本续贷笔数和金额占比。2017年12月末无还本续贷笔数和金额占比分别较11月末提高5.08和1.17个百分点。

五是将服务实体经济评价结果与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年度考评挂钩。

六是制定未来三年《福建海峡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工作行动纲领》。

(2)针对“落实中央涉农政策乏力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实施差异化授信政策。针对晋江、石狮试点“两权”抵押业务的市场特点,调高单户授信金额,因地制宜给予差异化授信政策支持。

二是加大“两权”抵押贷款营销推动力度,2017年12月-2018年1月,我行投放“两权”抵押贷款5笔、贷款金额695万元。

三是将涉农贷款纳入《福建海峡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工作行动纲领》。

(3)针对“落实金融风险防控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在全行各重要会议强化部署信用风险“控新化旧”作为全行“重中之重”工作。制定2018年全行问题资产清收化解工作方案,加大风险化解,加大不良贷款转让、处置、核销力度。

二是完善总行前台部门管理职责,已将部分业务、产品(担保公司业务管理、政府融资、异地授信等)的管理职责剥离到前台部门,强化中后台风险的跟踪、监测、反馈机制。

三是制定2018年授信政策,明确禁止类业务、严格限制类业务,在政策上对授信业务的导向给予清晰界定。

四是加强授权管理,根据经营机构的风控能力,调整部分分支机构的信贷业务审批权。

五是自2017年12月起对交叉金融业务建立台账,梳理并实施全口径信用风险管控,表内、表外一体化,对可穿透的具有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市场业务,统一纳入信用风险监测。

六是基于应收账款风险控制不到位,于2017年12月5日起暂停受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

七是调整福州地区经营机构管理体制,并在福州地区承担管理职能的支行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

八是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于2018年1月24日印发《关于修订《结构化融资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的通知》(海银规[2018]17号)。

关于莆田“文献步行街”项目处置措施:在分行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分行行长任组长),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整改督促和落实;寻求当地两级政府、银监局、金融办等支持,共同推进业务风险化解(城厢区政府已成立四个工作小组,并入驻文献街项目场地办公);加强对借款人及担保方的涉诉问题进行监测;督促开发商尽快实现可售住宅楼的销售,加快后续工程施工(2017年12月19日,深圳市鹏利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已进场对项目后续扫尾工程进行施工)。

关于贾某融资业务处置措施: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继续执行,后续将配合法院处置贾某持有的乐视网股票,并保持对贾某(夫妻)的追偿权利。目前我行已启动问责工作,3月10日前完成。

2.关于核心作用发挥不好,形不成合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巡察反馈后,我行班子成员即严格按照《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基层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榕委组通[2016]75号)要求,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沟通。

二是加强重大问题的协调沟通。巡察反馈后,我行班子深刻吸取教训,加强重大事项的会前沟通,在2017年12月福州地区总-分-支组织架构改革以及福州各区管理行班子人选安排工作中,总行班子成员经过多次会前沟通酝酿,统一认识,形成工作方案上党委会研究。今后我行将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加强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事项的充分酝酿沟通,强化集体决策,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

三是加强人事管理制度建设。根据自查和巡察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建设,总行党委于2017年12月21日研究通过了《福建海峡银行市场化高管职位体系及薪酬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海银党委[2017]79号),明确了市场化高管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职责、任职条件、选聘程序、薪酬标准、考核评价、退出机制等,已由总行党委正式发文实施,并抄送福建银监局和福州市委组织部;同时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总行党委于2017年10月研究制定了《福建海峡银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海银党委[2017]61号),根据巡察整改和市委组织部人事改革的要求,于2018年1月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于2018年1月15日将修订完善稿提交市委组织部审核,待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

四是加强新引进中层以上干部的优胜劣汰管理。新引进中层以上人员56人(其中市场化高管11人、其他中层45人),一定程度上存在良莠不齐的状况,我行进行分类整改。

关于市场化引进高管的整改:2014年以来我行引进市场高管11人,其中3人已辞职,对在任的8名市场化高管,总行党委已在2018年1月研究决定,除总行财务总监(已经福建银监局任职许可)保持不变外,其他7人予以取消市场化高管职务,担任总行部门总经理。对上述人员的使用将结合业绩评价、年度考核和日常一线考察进行适时调整,实现能上能下。

关于新引进中层干部的整改:新引进的45名中层中,3人已辞职;个别综合表现差被我行辞退1人;同时通过综合考核调整岗位或降职处理6人。今后我行将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含)以下人员,在两年内不得调整担任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其他35名新引进中层干部,我行今后将结合年度考核和日常一线考察,持续推进优胜劣汰工作。

3.关于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决策执行力不足的问题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不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巡察期间我行立行立改,于2017年8月23日重新修订完善《中共福建海峡银行党委会议事规则》,按照新规定严格执行落实,规范会议议题的确定、议事程序、决议的执行和议事纪律。包括五年发展纲要中期评估、市场化高管职位体系及薪酬考核管理、重大人事任免等事项均经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各分行党委完成党委议事规则的制定,明确分行党委职责、规范议事范围和程序。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总行党委于2017年12月21日研究通过了《福建海峡银行市场化高管职位体系及薪酬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市场化高管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职责、任职条件、选聘程序、薪酬标准、考核评价、退出机制等,我行今后将严格按照该办法做好市场化高管的引进、薪酬核定和考核评价工作。

三是强化集体决策。巡察反馈后,我行目前重大人事任免均根据《福建海峡银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共福建海峡银行党委会议事规则》执行,经过班子成员充分酝酿沟通后集体研究决定;同时,总行党委在多次酝酿沟通,和监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2017年12月21日集体研究决定福州地区支行的整合方案,并已落地实施完成。

(2)针对“党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不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

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在2017年上半年组织开展的“百日攻坚”活动中,对考核不达标的员工未按党委会研究通过的考察方案规定进行处罚问题,总行党委将引以为戒,在制定政策和下达目标任务时,强化模拟测算,确保政策能够有效落实,并按照既定的考核方案执行,对其他党委决策也及时有效落实,保证党的领导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在巡查组结束现场巡察后,我行已给予原文化产业金融部副总经理方某记大过的纪律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的党纪处分,并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对泉州分行原行长李某处以记大过的纪律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的党纪处分,并已收回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227,593元。

4.关于履职担当不够,主责主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

党委加强研判和总揽全局,强化履职担当,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和全省、全市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判内外部经济金融环境,科学制定经营计划。一是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2018年对福州新区、滨海新城建设以及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特色现代农业、新兴产业信贷投放额度不低于200亿元。二是要严密防范金融风险重点领域,进一步提高合规经营能力,落实监管要求扎紧篱笆,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提升治理金融乱象的执行力,按照银监会确定的8个方面内容和具体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三是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重要抓手,以新的商业模式创新服务我市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针对发展质量指标排名落后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流动性指标提升整改方面:2017年末我行流动性缺口率9.04%,优于监管要求水平,在全国城商行排名较2016年末提高44名,未发生准备金透支情况,确保流动性安全。2018年我行采取的提升措施包括:第一,强化负债统筹管理,丰富负债融资工具,积极申请并备案2018年同业存单发行额度290亿元;借助中期借贷便利业务资格,进一步丰富央行融资工具。第二,健全流动性日常管理体系,完善资金头寸管理制度,提高头寸管理效率;建立头寸考核机制,确保全行头寸管理有效落实。第三,丰富流动性管理应急工具,牵头成立福建辖内城商民营银行流动性合作互助组织,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进互信、互助互利,共同提高流动性应急能力。

二是资产利润率提升整改方面:受核销力度加大、资金成本攀升、存款增长乏力等因素影响,2017年末我行资产利润率0.42%。2018年我行采取的提升措施包括:第一,完善定价机制,强化价格导向,适时调整FTP价格,对资金成本进行有效传导,提升经营机构综合议价能力。第二,结合内外部经营情况,按照“以负债定资产”原则,科学制定全行经营计划,推进增收节支,加大低成本存款业务的营销及考核力度,着力于降低全行负债资金成本。

三是拨备覆盖率提升整改方面:2017年末我行拨备覆盖率160.91%,较2016年末提高5.86个百分点。2018年将加大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力度,计划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10.7亿元。

四是资产质量提升整改方面:2017年末,我行不良贷款率2.30%,在全国城商行排名较2016年末提高10名。2018年我行采取的提升措施包括:制定2018年授信业务工作主线,围绕优化资产结构、提高综合收益、防控与化解风险开展工作。在将清收化解工作列入全行重中之重工作基础上,根据对重点分行实施分类(按不良资产的总量和清收的难度,泉州分行、莆田分行划为一类,漳州分行、宁德分行、温州分行列为二类,总行营业部、龙岩分行、三明分行列为三类)管理要求,加大落实与督导工作。重点分行2018年1月末较2017年11月末逾期贷款减少2592万元、逾期90天以上贷款减少5066万元;全辖逾期贷款减少18041万元、逾期90天以上贷款减少19029万元。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认真反思,主要是党委不够重视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防范“四风”方面存在企业特殊化的思想。党员教育长期存在形式化、表面化、走过场,不注重成效。没有从党委层面把党员思想教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常态化检查中,导致落实乏力,落实情况不明,党的建设缺失。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2017年12月21日总行党委审议通过了2018年党员发展计划。2018年1月18日行党委听取了我行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的报告,审议通过《福建海峡银行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于2018年2月11日召开民主生活会。

二是2017年12月13日出台《关于开展2017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年初制定下发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标准》,开展总结自评,总行党委已陆续对28家基层党组织进行实地抽查,检查结果将于3月中旬经党委会审定后予以通报。

三是在2018年1月19日总行党委审议通过了涉及机构调整的福州地区5家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委员候选人名单。

四是在2018年1月26日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党委听取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抓党建工作情况,并进行现场评议。

五是签订《2018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在2018年2月11日召开的2018年全行工作会议上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逐级签署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内容和后果,实行签字背书,把责任压实。

六是将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纳入2018年度总行部门及分支行的绩效考评体系,将于3月底前正式行文下发。

(2)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领导带头,7名党员领导干部已全部完成在基层党支部讲党课。今后党委将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的计划,按期推进,确保做到全覆盖。

二是在2017年11月27日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对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发展党员、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程序及要求再次培训、强调。

三是统一制作印发《谈心谈话记录本》;要求严格按规定开展谈心谈话,并将谈心谈话开展情况列入年底党建工作检查内容。

(3)针对“党委落实上级党建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针对落实福州市防止党员“失联”措施要求,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再次学习了《福州市防止党员“失联”十条措施》,指定专人及时催收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防止党员“失联”。

二是针对党员组织关系结转问题,严格按照《关于重申党员组织关系结转工作的通知》(海银党委[2017]1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联动,要求新入职党员结转组织关系,对于无正当理由,入职3个月仍不转入组织关系的,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予以通报批评;在选拔提任时不予考虑。郭跃祥等5名中层以上党员组织关系已于2017年9月前全部转入我行。

三是针对相关制度管理不健全问题,即知即改,2017年9月份对各基层组织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全部进行规范。

(4)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完善、未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班子建设,于2017年11月前对党委班子成员不足3人的总行营业部、漳州分行、温州分行、三明分行党委进行了整改,目前辖属分行党委班子成员均达到3人或以上。同时要求各分行党委配备党务专岗人员,并保持人员稳定。龙岩分行党委书记已在2017年11月配备到位。

二是在2017年12月11日,原10家分行党委已完成党委议事规则的制定;2018年2月,新成立的福州三山支行(分行级)党委也制定了支行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职责、规范议事范围和程序。

2.关于思想政治建设薄弱的问题

(1)针对“思想教育薄弱、党员理想信念缺失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党委加强思想教育。每年思想教育培训计划由总行党委议定,发布全行执行。党委委员每年至少一次带队检查各直属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二是纪委加强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并将廉政警示教育纳入年度常规工作计划中。总行纪委分别于2017年12月5日、27日举办两场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由行纪委林小牧书记授课,共182名总行部门及分支机构业务骨干参加;2017年12月18日行纪委下发《关于加强党员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将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纳入2018年工作计划中。针对巡察反馈的个别党员干部思想空虚、不信马列信鬼神的问题,今后我行将加大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2)针对“学习教育不落实、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线上党校,通过移动学习平台“小鸥君学院”开设《党员e学院》、《党建专区》,设置“必修课”、“考试汇”,强化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工作。

二是2017年11月27日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党务干部培训班,提高党务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技能。今后将党务干部培训常态化,每年组织1-2期党务干部培训班。

三是结合年度党建责任制考核工作,对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异地分行党委和总行第五党支部、乌山支行党支部、金城支行党支部等的“三会一课”记录情况重点检查,对记录不规范的立即整改。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未利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问题”。

整改措施:

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政治生活相关规定的学习,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2)针对“专题研讨不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各项专题研讨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时收集、随时检查基层党组织上报的材料。目前已建立跟踪督查台账。

二是巡察反馈后,及时下发《巡察问题自查整改通知书》(海银党委[2017]78号),要求各责任单位针对福州市委巡察三组列出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举措;同时要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列出自查问题清单,提出具体整改举措及整改时限。

三是结合年度党建责任制考核工作,对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异地分行党委和总行第五党支部、乌山支行党支部、金城支行党支部等28家党组织的“三会一课”记录情况重点检查,对记录不规范的立即整改,并在3月10日前完成对龙岩分行等党组织的检查工作。

4.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督导不力的问题

(1)针对“对下开展党建检查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增加现场检查频次。2017年底各基层党组织已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标准》开展党建工作总结及自评;总行党委陆续对28家基层党组织进行实地抽查,3月10日前将继续对龙岩分行等党组织开展检查。2018年开始将结合党建工作绩效考评,坚持每年对各直属基层党组织不少于1次的现场检查。

二是加强日常党建工作的非现场检查。建立各项重大活动开展情况的台账,并在行内通报,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将活动落到实处。

(2)针对“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将党内谈心谈话内容列入年初计划,统一制作印发《谈心谈话记录本》,抓好进度落实,避免出现年底“赶进度”的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记录,并将谈心谈话开展情况列入年底党建工作检查内容。

二是按照我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标准》对28家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 党员干部学习笔记本、谈心谈话记录本进行详细检查,并要求支部对检查发现的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是按照《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要求,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加强对支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针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按季度定期公布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情况促使党费收缴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年底党建责任制检查对各党支部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海银党委[2018]5号),明确对本年度2次以上(含)未按月缴交党费的党组织,取消党组织、书记及组织委员2017年度“两优一先”评选资格。根据该要求,总行第一党支部等11家党组织(含书记、组织委员)被取消2017年度“两优一先”评选资格。

(4)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上级党委下发的发展党员名额及各基层党组织上报情况,总行党委于2017年12月21日研究通过2018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下发执行。

二是2017年11月27日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市直机关工委领导对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再次进行培训,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双重评议、双重预审和全程纪实工作,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把握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和材料报送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切实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5)针对“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悉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2017年11月10日修订印发了《党务行务公开管理办法》,规范党务行务公开工作。

二是通过移动学习平台“小鸥君学院”开设《党员e学院》、《党建专区》,设置“必修课”、“考试汇”,强化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

三是2017年11月27日举办全行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党务干部培训班,提高党务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技能。今后将党务干部培训常态化,每年组织1-2期党务干部培训班。

四是加强自查自纠。组织全辖各机构全面开展党务行务公开情况检查,各单位均在2017年12月22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导致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根源,主要是总行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用信任代替监督和检查。党委对廉洁督查工作不够重视,自觉接受督查的意识尚需培养,党委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防范“四风”方面存在企业特殊化的思想,发现苗头问题的未进行深入调查、核实。纪委开展督查工作存在怕影响业务发展的思想,问责处罚移送党纪处分的相关制度缺失。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针对“抓一把手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由党委委员带队,成立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在全行予以通报。

二是将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全年绩效考核指标中,对检查的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予以量化考核评分。

三是抓关键少数,对历年发生的一把手违规违纪案件进行剖析并制作宣讲案例,对全行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警示教育。从重从快处罚违规违纪的一把手,对党员一把手严格执行双罚。同时与市纪委联系,探索建立源头防范制度。

四是在2017年11月27日召开党务干部培训班,通过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一岗双责”,帮助基层党组织书记提升履职能力,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2018年1月26日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针对“抓教育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以我行真实发生的案例进行培训。在2017年12月行纪委组织的2场警示教育培训中,宣讲的案例包括某评估公司为闽侯支行的一笔放贷业务出具虚房实估的假报告、洪山支行原柜员郑某参与民间借贷、泉州分行郑某诬告分行原行长问题、2014年7家支行负责人因购物卡问题被处分、泉州分行原负责人李某违规违纪问题、三山支行原负责人方某财务管理不规范及涉及社会纠纷问题、福安支行原行长何某贷款项目不审慎导致发生不良贷款、原六一支行副行长谢某收取贷款客户返点及挪用客户贷款资金、科技支行曾某挪用车购税退款案件及龙岩分行原班子成员套取现金被判处刑罚案件等共10个案例。计划在2018年上下半年各开展1场。

二是对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专门就龙岩分行案件编写案例,组织各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进行培训,计划2018年上半年安排1场,下半年安排2场。

(3)针对“抓查处偏轻偏软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移送制度,制定移送办法。在《纪委议事规则》中明确行政问责和党纪处理移送规则。梳理2012年以来受到警告以上问责处罚的党员清单,对相关党员开展党纪处理工作。根据问责委员会移送的材料,已完成第一批13名党员的党纪处分,给予第一批27名党员诫勉谈话;第二批5名党员的党纪处分及2名党员的诫勉谈话,经行党委会研究通过,已下发党纪处分决定及通知书,有关党组织正在执行中。关于福州六一支行原行长陈某涉嫌犯罪的问责事项,因尚未立案尚无定论。二是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在原有问责制度中增加“问责上追原则”、“移送党纪处理”等内容。我行问责委员会已将2012年以来涉及党员被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相关问责事项提交总行纪委进行党纪处理。目前新的问责制度修订稿已完成,经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后,计划于2018年3月底前正式执行。新的问责制度将提高经济处罚的起点,加大问责处罚力度。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关于仙作时代广场授信并进行责任认定,在巡察组指出该问题后,我行立行立改,组织人员对该授信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责任认定,我行问责委员会已于2017年9月29日对仙作时代广场(福建)有限公司授信业务违规行为进行了追加处罚,对该笔业务在调查、审查、审批、使用等环节存在的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了问责,对新发现的问题追加处罚相关责任人,不仅处罚业务经办人员,也处罚了总行和分行的相关管理人员,做到罚人、罚钱、罚机构。具体处罚情况如下:给予主办客户经理记过处分,并处7500元经济处罚;给予协办客户经理警告处分,并处3000元经济处罚;给予仙游支行原行长记过处分,并处7500元经济处罚;给予莆田分行评审员通报批评,并处1000元经济处罚;给予莆田分行综合部用印经办人员通报批评;给予莆田分行原行长记大过处分,并处7500元经济处罚;给予莆田分行警告处分;给予总行城镇化金融部通报批评;给予总行授信评审委员会委员(总行风险总监、总行评审总监、总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总行风险管理部原总经理、总行售后服务部总经理)通报批评。虽然我行对仙作时代广场的授信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并追加处罚相关责任人,但仍然存在“问上”偏轻的问题,我行将加大对总行管理部门的问责处罚力度,并于3月10日之前处理到位。

(4)针对“抓整改落实不力问题”。

针对监管部门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在总行领导班子多次沟通、酝酿,并和监管部门多次汇报沟通的基础上,我行领导班子对福州地区“总-分-支”组织架构改革方案以及福州各区管理行班子人选安排形成了统一意见,于2017年12月21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福州地区支行“总-分-支”架构改革方案以及管理行班子人选安排方案。我行已向监管部门履行相关人员的报批及备案手续,并在2018年1月22日开始正式实施新的组织架构方案。

针对自查发现即知即改问题。总行党委研究提出了32项针对性整改措施,对当即能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对薄弱环节、反映突出的问题,分析成因,举一反三,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去解决的问题,制定具体计划和措施,分步骤抓紧落实整改,并逐一明确分管行领导和责任部门,目前32项已完成整改。

针对立行立改整改落实问题。总行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研究落实,即接即改、立整立改,先后召开党委会10次、专题会8次,对巡察移交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帐,逐项列出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市委巡察三组入驻巡察期间,先后向行党委发出了13份整改通知书,其中12份已在巡察期间完成整改、1份目前已完成整改。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执纪问责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

总行问责委员会共移送受到警告(含)以上处罚的党员材料47件。2017年12月19日已完成第一批13名党纪处分及27名诫勉谈话,第二批5名党纪处分及2名诫勉谈话的党纪处理工作2018年2月底前完成。

(2)针对“廉洁纪律督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党委定期听取廉洁纪律督查工作的报告制度。党委定期听取三个重要节点督查情况汇报,结合上级纪委关于节日督查通知的要求及关注重点,进一步细化节日督查方案,该方案包括集中督查小组的分组(2018年元旦春节督查由总行监察室高级行员带队)、详细的督查工作清单(包括宣传教育、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公务接待等日常管理、信贷业务方面、坚决纠正“四风”及其他等8个方面内容)、督查工作程序及纪律要求、督查报告的撰写要求等。加大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问责处罚力度,涉及党员的坚决予以党纪处理。

行纪委下发两次排查通知,召开一次加油卡专项排查动员大会,要求全行分支机构对本单位2012年以来加油卡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整改期间,已有8家机构累计退赔油费55823.07元,对相关人员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及劝诫、批评教育等处罚。此外,截至2018年1月16日,分支行自行销卡已返还金额合计24587.2元。另由总行协调统一提交申请表给中石化福州分公司,待审核后预计退回159440.69元。

二是结合“两节”(元旦、春节)部署督查工作。2017年12月31日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海银纪委【2017】108号),重申节日纪律并要求各单位组织自查自纠工作。截至2018年1月底,两个集中督查小组已完成对4家分行的现场检查工作,发现集中列支费用不规范、采购金额异常等问题2个,2018年一季度总行纪委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出处理意见。

(3)针对“纪检监察业务不熟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2017年11月新召入年轻员工1名,同时考虑到,2018年年底部门一名高级行员退休,2018年计划再招聘一名新毕业大学生充实队伍,对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进行合理调整,在年龄结构和专业化方面进行提升。

二是派员到市纪委和市直纪工委跟班学习,以参加检查或参与案件办理的方式学习业务知识,积累工作经验,提升业务水平。

三是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在年度培训计划中安排监督执纪专门业务培训,提升纪检监察业务水平和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巡察反馈的问题,反映了总行党委对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相关要求认识不够到位,执行不够坚决。党委对分支机构贯彻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工作关注不够、要求不严、教育不到位。党委对各机构执行财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到位、不深入,导致部分违规费用得以开支。

1.关于违规接待的问题

在巡察期间按照“即知即改”的要求,我行于2017年8月30日修订完善了《福建海峡银行业务接待管理办法》,2017年9月26日修订完善了《福建海峡银行业务宣传管理办法》,重新规范了业务接待、业务宣传品购买的事前审批、费用标准、报销手续、监督检查等行为,特别对接待标准和报销手续(需提供接待公函、审批单、发票、菜单明细等)进行明确和强制要求,违规现象和接待费用均得到了有效控制。2017年总行本级全年业务招待费开支152.15万元,较2016年的298.97万元,减少146.82万元,减幅达49.11%。其中巡察整改后的2017年10月-2018年1月4个月仅有34.14万元。今后我行将继续加大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得到全面落实。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行已于2017年12月16日收回违规接待款4129元。2017年12月19日参与接待人员退回超出接待标准部分款2150元。

2.关于奢侈、铺张浪费的问题

针对购买高档礼品问题,所购买的6盒(60粒)、金额2.76万元片仔癀,系送给我行业务合作客户。针对购买高档烟酒茶问题,2015年-2017年4月共购买正山堂茶叶合计金额162,201元,用于赠送业务合作客户,小部分(金额35,473元)入库后用于日常零星业务接待;大部分(金额126,728元)由领导或部门送给业务合作客户,其中由行领导个人交办赠送同业客户的,费用应由个人承担支付,款项23720元已于2018年2月11日退回。同时,领导办公室所挂装裱费用,因字画属于个人,裱褙费用由个人承担支付,款项4900元已退回。针对违规在三坊七巷设立接待场所问题,已于2017年8月16日终止该接待场所租赁协议并按协议结算收回款项。

3.关于虚列开支套取现金、违规购买购物卡,以及公款报销私人费用的问题

今后,总行领导班子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出承诺和制度规定,总行纪委加强监督。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公款旅游费用、个人报销费用、租房费用等均已退赔。泉州分行王某等9名员工已退赔公款旅游费用合计103620元;李某相关报销费用已退赔227593元;鉴于2万元购物卡是用于营销,形式不妥,但未发现违规送卡等问题,因此不做退赔处理,已对翁某进行批评教育。翁某报销的香烟费用9270元、泉州分行原分行管理人员王某等3名员工的租房费用11.12万元已完成退赔。

4.关于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

整改措施:

及时整改并扣回款项。我行已在2017年9月11日扣回翁某自批自发兼任工资17.5万元。同时,为严肃纪律,引以为戒,对翁某处予警告处分的纪律处分和党员诫勉谈话的党纪处理。

(五)选人用人方面

总行党委对该问题深刻反思,主要是党委抓顶层设计不够,董事会和党委会职责边界不清晰,选人用人规范化管理制度不完善。党委规矩意识不足,对上级精神的理解不够透彻,执行干部工作制度不到位。

1.关于违规选人用人的问题

(1)针对市场化高管招聘的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人事管理制度建设。总行党委于2017年12月21日研究通过了《福建海峡银行市场化高管职位体系及薪酬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市场化高管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职责、任职条件、选聘程序、薪酬标准、考核评价、退出机制等,该办法已正式发文实施,并抄送福建银监局和福州市委组织部。

二是做好市场化高管的调整。2014年以来我行引进市场高管11人,其中3人已辞职,对在任的8名市场化高管,我行党委已在2018年1月研究决定,除总行财务总监(已经福建银监局任职许可)保持不变外,其他7人予以取消市场化高管职务。

(2)针对总行城镇化金融部的整改措施

加强对城镇化金融部员工的专业化培训,同时根据监管部门对组织架构改革的要求,党委会已在2017年12月21日研究决定,将总行城镇化金融部并入总行营业部,专职从事业务营销工作。我行已在2018年1月将城镇化金融部并入总行营业部。今后我行将进一步加强总行经营部门设置的事前可行性分析,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3)针对突击转正派遣员工和经警的整改措施

总行党委将引以为戒,今后严格按照新出台的《福建海峡银行劳务派遣人员转正管理办法》和《关于派遣制客户经理转正标准和有关要求的通知》,严格加强派遣员工转正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关于执行干部工作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落实轮岗制度。我行已在2017年12月21日研究福州地区支行整合方案时,一并研究了5名未按规定轮岗人员的轮岗安排,并在2018年1月22日正式到位履职。今后,我行将举一反三,严格按照轮岗制度的要求,持续强化轮岗工作。

二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为从源头上杜绝中层以上干部到我行工作后人事档案未能调入的状况,建立中层以上干部人事档案调入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行中层以上干部人事档案调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海银党委[2017]44号)规定,对拟招聘的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填写《应聘声明书》,保证其进入我行工作之日起两个月内务必将人事档案调入我行保管,否则我行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未填写《应聘声明书》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

(六)廉洁风险方面

面对新时期、新形势,总行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认识不足,落实“两个责任”的宣传、认识和责任追究力度不够;领导带头严于律己做得不够,在廉洁自律方面没有与时俱进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防微杜渐意识弱化,对基层机构人员缺乏强有力监督和管控。 

1.关于招投标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我行立即组织对现有的采购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并结合银行系统实际和借鉴同业经验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对应纳入采购招标的项目范围、金额标准等,按照国家《采购招标制度》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进行细化,同时强化对自行采购招标过程中内控建设和监督机制,该工作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二是增加采购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透明度,以内部OA办公网、会议纪要、官方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开。包括:采购立项、供应商入围、采购方式、会议审议、中标结果等,目前已执行落实。

三是加大采购中心人员和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对政府采购制度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力度,年内将分批安排落实。

四是对非银行业特殊要求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标准通用类采购,单项采购金额达到政府采购办法规定的金额(含)以上的,必须通过委外或市海峡招标网实施公开招标。

2.关于涉嫌存在人情贷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行领导推荐项目的管理流程和责任制度,明确领导推荐项目报送规则,总分行行领导推荐的项目须由行领导本人签署推荐意见,项目审批通过后,分行权限项目须报备分行党委,总行权限项目须报备总行党委,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二是加强独立审批人制度建设,强化独立评审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独立评审制度,保障评审员履职独立性。

3.关于不良资产核销的问题

(1)持续催收贷款。

我行于2013年9月29日向福安市永益电机有限公司发放贷款300万元,由福安市东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到期日2014年4月16日。该笔贷款自2014年2月21日开始欠息,于2014年4月16日逾期,宁德分行于2014年7月8日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核销)。截至2018年1月31日,该公司已归还全部逾期贷款本金。

我行于2012年12月17日向福安市吉龙工贸有限公司发放贷款300万元,由4个自然人提供5套房产抵押,贷款于2013年12月17日逾期,宁德分行于2014年7月8日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核销),胜诉后于2015年4月申请执行。截至2018年1月31日,该公司已归还本金1,595,127.94元,其余继续清收。

(2)修订不良贷款核销管理办法。

总行将进一步规范不良贷款核销管理流程,加强对不良贷款核销过程的监督管理,保障我行资金安全,杜绝道德风险。同时,对已核销的不良贷款,计划于2018年6月底之前组织人员进行回头看检查。

(3)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鉴于福安市吉龙工贸有限公司、福安市永益电机有限公司在授信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违规审批无实际经营的关系贷款”等问题,违规情节严重,2014年4月25日我行已连同福安支行其他6笔授信业务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

一是给予宁德分行原临时负责人、福安支行原行长何某解聘职务(行员等级降为18级)的管理处罚及全额扣收风险保证金(114,074.4元)的经济处罚,并保留对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权利;我行已于2014年5月9日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是给予福安支行原客户经理部负责人解聘职务(行员等级降为18级)的管理处罚及3,800元经济处罚,并保留对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权利。

三是给予福安支行客户经理部副经理解聘职务(行员等级降为18级)的管理处罚及2,400元经济处罚,并保留对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权利。

四是给予福安支行经办客户经理降级(降低行员等级1级)的管理处罚及6,800元经济处罚,并保留对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权利。

三、认真对待、严肃查处,推动移交问题线索查清查实

根据市委巡察三组整改要求,我行已党纪立案18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9人、党内严重警告8人、留党察看一年1人,其中曾任分支机构行级领导干部(行长助理及以上)7人;另给予29名党员诫勉谈话的处理,其中参照副科级以上的6人、曾任分支机构行级领导干部2人。整改期间,我行问责委员会共给予19人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涉及违规问责退赔、罚金及扣减风险金共381167.4元。

此次,市委巡察三组共向我行移交信访件13件。我行按照五类问题线索(拟立案类、初步核实类、谈话函询类、暂存类、了结类)处置方式及标准,认真梳理分析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研究制定核查方案,分级、分类提出处置意见,依纪依规办理巡察组移交信访件的核查处理。

四、持续发力,巩固成效,推动海峡银行实现高质量发展

通过认真抓整改,我行党的建设、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成效离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对一些问题还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进一步在健全体制机制、长效治本上下功夫。下一步,总行党委将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常抓严抓实,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加快海峡银行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全行党建和经营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总行党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达标见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按照“五抓五看”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示范、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宽松软、“重经营、轻党建”问题。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思想,严守八项规定不走样,坚持严抓严管不动摇。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塑海峡银行“纪律严明、政令畅通、风清气正、能打胜仗”的新形象。

(三)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

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人财物贷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财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全行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担当负责、提速增效的过程,促进福建海峡银行高质量发展。

(四)着力推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市委巡察是对我行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既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我行工作的关心、重视,也是我行自身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我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记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坚守城商行“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的定位,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负责、提速增效,努力做一家让公众信赖的好银行,为新时代有福之州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581949;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福建海峡银行21楼监察室;邮政编码:350004,电子邮箱:hxjcs001@163.com。

 

 中共福建海峡银行委员会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