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定于2018年12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行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1日(星期二)上午

8:00-8:30签到

8:40-9:40开会

(三)会议地点:福州市江滨中大道358号海峡银行大厦四层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6日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限制表决权的股东不能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即2018年12月1日前,含当日),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4.中介机构。

二、会议审议(审议事项 2项):

(一)关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定向发行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

三、会议登记及出席

(一)会议登记办法: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登记可以采用现场登记、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进行。采用现场登记的,请持相关登记文件于2018年12月1日前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采用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登记的,相关登记文件于2018年12月1日前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即2018年12月10日8:40前)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股东进行会议登记应分别提供下列文件:

1.单位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并提供:(1)授权委托书(样式参照本公告附件);(2)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股权证书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提供:(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名);(2)股权证书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提供:(1)授权委托书(样式参照本公告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名)和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名);(3)股权证书复印件。

(二)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与会。

四、联系办法

地    址:福州市江滨中大道358号海峡银行大厦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09)

联 系 人:郑雄升、潘菲菲

电    话:0591-83711029、87570147

传    真:0591-87388028

电子邮箱:pff6621@fjhxbank.com

五、其它事项

(一)与会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本公告刊载网址为www.fjhxbank.com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doc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