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福建海峡银行服务收费价格表》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我行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福建海峡银行服务收费价格表》公务卡和信用卡分期手续费,具体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编号

服务项目

计价单位

服务价格标准

服务内容

服务对象

优惠政策

02038

公务卡

分期手续费

1、分期手续费年化费率0-18.25%。
  2、分期提前还款:(1)一次性收取的,已收取的手续费不退还,不收取违约金;(2)分期收取的,按分期未还本金的3%收取违约金,不再收取剩余期数的手续费。

为持卡人提供分期功能

个人客户

暂无

02044

信用卡

 

分期手续费

1、标准信用卡
  (1)分期手续费年化费率0-18.25%。
  (2)分期(标准信用卡随借随还除外)提前还款:一次性收取的,已收取的手续费不退还,不收取违约金;分期收取的,按分期未还本金的3%收取违约金,不再收取剩余期数的手续费。
  2、顺通信用卡
  手续费年化费率0-18.25%。

为持卡人提供分期功能

个人客户

暂无

我行将秉持“帮客户赚钱、替客户省钱、让客户惊喜”的客户关系三原则,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竭诚为每位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我们也欢迎广大客户通过400-893-9999客户服务电话,对我们的服务价格公示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您的每一条意见,都将促进我们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