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妥善保管身份信息,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一、案例简介

某银行大堂经理使用手机拍摄留存客户身份信息

银行大堂经理在引导客户办理完成业务后,为方便统计当日业务量,征得客户同意后使用手机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拍摄。事后,客户拨打该银行客服电话对大堂经理拍摄客户身份信息行为的安全性、合理性、必要性提出质疑,并要求银行核实该情况是否会存在私自挪用客户信息或者客户信息泄露的风险。  

二、案例启示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银行、支付机构处理消费者金融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经金融消费者或者其监护人明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消费者金融信息,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不得变相强制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

三、温馨提示

       海峡银行提醒您在办理金融业务过程中,切勿将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提供给除业务办理之外的其他渠道,妥善采取保护措施,确保个人身份等隐私信息不受侵害;在办理业务中如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时,可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谨防身份信息被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