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听他人言,自己拿主意

案件简介:

2021年12月15日,客户林先生向我行投诉,该客户声称于12月15日到我行辖属支行想办理提前还房贷并解押,但支行以我行10月才开始贷款等理由一直拖延不肯处理给办房贷解押,而且还款需提前15个工作日才能办理。林某在投诉时还表示我支行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处理情况:

经我行核实,按照客户与我行签署的个人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提前还款需提前15个工作日向支行申请,我分行在客户申请时已解释告知会尽快处理。支行接到诉求情况,第一时间联系客,客户表示未有态度恶劣之说,明确本次投诉受他人教唆的,认为通过投诉问题够得到比较快处理。我行提醒客户恶意投诉是违法的,同时告知客户已加快流程为客户办理提前还款及解押手续,客户表示对此次投诉表示抱歉。

案例分析:

本次案例中客户受他人教唆虚假投诉,对银行机构造成不好的影响。恶意投诉银行工作人员属于捏造或者编造的情形的,可以给与治安管理处罚;受害者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民事权益。非法代理投诉,恶意投诉严重,严重损害消费者和银行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政策秩序。

风险提示:

1.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是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确认识“非法代理投诉”风险

3.防范非法代理维权,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