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出租、出借、买卖银行卡

案情简介

2021年某日,有多位客户来我行办理银行卡业务,并要求开通网上银行等服务,当柜员询问其用途时,客户无法说出明确的用途,只说是办工资卡,问及客户工作单位,该客户却又不能详细告知为哪家单位,还询问边上跟随人员。柜员怀疑该客户涉嫌出租、出借银行卡,随即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并现场明示如果出租、出借甚至买卖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可能会面临罚款,影响征信记录,严重的话还将承担法律责任。柜员对其作了充分的风险告知后,客户仍含糊其辞,并强烈要求办卡。为此,柜员在请示营业厅主管及支行领导后,再次对其进行法律提示并委婉地拒绝了为该客户开立银行卡,客户随后离开网点。

以案说险:

  现在,大多数金融消费者对于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所承担的责任还处于不了解状态,容易被犯罪分子许诺的蝇头小利所诱惑,认为空卡没钱,出租、出借甚至出售也无所谓。殊不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出租、出借、出售和购买个人银行账户,相关人员将被记入金融信息基础数据库,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如果账户被用于从事非法活动,相关人员还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涉嫌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因为出租、出借、出售和购买银行账户一旦出现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开户申请人,并容易造成信用及资金双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