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涉嫌违法恐担责
部分群众认为银行卡、账户属于自己的私人物品,不管是出租还是出借,都是个人的私事。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其实潜藏着巨大的风险。
【案情简介】
老年客户黄某是某保洁公司的员工,为了工资发放需要,2022年3月黄某到该保洁公司代发工资的银行网点办理开卡业务,在办理开卡的过程中,细心的柜员发现黄某全程由一位女士陪同,开卡时提供的手机号是陪同的女士提供的,且通过沟通发现该女士与黄某并没有亲戚朋友关系,营业厅主管当即联系保洁公司负责人确认该女士也非该保洁公司的财务等相关人员,黄某才意识到自己差点被骗。最终,黄某在营业厅主管和柜员的正确引导下,留存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并只开立了银行卡和开通短信银行。
【案情分析】
本案例中,犯罪分子利用保洁公司在银行代发工资、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且均为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的老年人等特点,给予一定的“回报”诱导老年客户出借银行卡,并意图通过开通的电子银行控制出借的银行账户。
【风险提示】
1、银行账户内储存着大量的个人敏感信息,如果贪图小利出租、出借,可能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个人信用受损,并危害自身财产安全。
2、个人出租、出借的银行账户被不法分子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导致第三人财产损失的,账户所有人可能还要连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
3、被公安机关认定的买卖银行卡、账户的个人,5年内将被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且不得开立新的银行账户。
4、金融消费者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等,切勿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若发现有买卖银行卡等线索的,应及时拨打96110反诈专线或向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