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福建海峡银行服务收费价格表》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我行决定调整《福建海峡银行服务收费价格表》,一是补充明确“单位存款证明”服务内容和优惠政策,我行对外受理的单位存款证明业务根据客户申请,分为单位存款证明、单位结算证明和单位资信证明三类,现补充该项服务内容的表述,将“单位存款证明”服务内容调整为“单位存款证明(含单位结算证明及单位资信证明)”,优惠政策补充内容为“小型微型企业免收”。二是我行目前已无“转账pos”类业务,“银联跨行实时转账”服务项目描述调整为“银联跨行转账”,服务价格标准不变。三是信用卡“费改息”自2023年1月6日起生效,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市场调节价-风险承担类(个人公司) 单位:元
项目编号 | 原规定 | 修改后 | ||||
服务项目 | 服务价格标准 | 服务项目 | 服务价格标准 | |||
02038 | 公务卡 | 分期手续费 | 1、分期手续费年化费率(单利)0-18.25%。 2、分期提前还款:(1)一次性收取的,已收取的手续费不退还,不收取违约金;(2)分期收取的,按分期未还本金的3%收取违约金,不再收取剩余期数的手续费。 | 公务卡 | 分期利息 | 1、分期年化利率(单利)0-18.25%。 2、分期提前还款:按分期未还本金的3%收取违约金,不再收取剩余期数的分期利息。 |
02044 | 信用卡 | 分期手续费 | 1、标准信用卡 (1)分期手续费年化费率(单利)0-18.25%。 (2)分期(标准信用卡随借随还除外)提前还款:一次性收取的,已收取的手续费不退还,不收取违约金;分期收取的,按分期未还本金的3%收取违约金,不再收取剩余期数的手续费。 2、顺通信用卡 手续费年化费率(单利)0-18.25%。 | 信用卡 | 分期利息 | 1、标准信用卡 (1)分期年化利率(单利)0-18.25%。 (2)分期提前还款(标准信用卡随借随还除外):按分期未还本金的3%收取违约金,不再收取剩余期数的分期利息。 2、顺通信用卡 分期年化利率(单利)0-18.25%。 |
我行将秉持“帮客户赚钱、替客户省钱、让客户惊喜”的客户关系三原则,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竭诚为每位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我们也欢迎广大客户通过“400-893-9999”客户服务电话,对我们的服务价格公示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您的每一条意见,都将促进我们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