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海峡银行代理销售理财产品合作机构的公告
我行于2023年6月30日与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理财产品代理销售合作协议,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为我行代理销售理财产品合作机构。
截至目前,我行已经与如下公司签署理财产品代理销售合作协议(如表格所示),自协议生效日起,下列公司成为我行代理销售理财产品合作机构。若下列合作关系终止,我行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
代理销售理财产品合作机构名称 | 合作协议生效日 |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2020年8月1日 |
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1月11日 |
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4月25日 |
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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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银行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