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行与福州金控集团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福州金控集团综合授信额度27亿元,本次本行与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10亿元额度授信合同。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叶发强

注册地: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1#楼2-58N室(自贸试验区内)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行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福建海峡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福州金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是本行主要股东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福州金控集团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相关条件不优于本行非关联方同类业务,本行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给予福州金控集团2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本行与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10亿元额度授信合同,交易金额超过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初审,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对《关于本行与福州金控集团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笔关联交易公允、合规、必要,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及本行利益的情形。本笔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福建海峡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