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
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08年5月23日经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将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式及配送红股基准日:
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采取股份方式分配。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送红股的基准日为2008年6月18日。根据《公司法》规定在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二、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1、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8年6月18日总股本613,364,95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4.00股(含税),共计送红股245,345,980.00股,不再派送现金股利。个人股东自行承担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税发〔1994〕0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和国税发〔1997〕198号《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个人股东应按所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根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股东在2008年6月18日持有的股份数为基数,每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0.08元,本公司将直接从各股东在本行开立的指定用于分红派息的储蓄账户中代扣,请各股东在此储蓄账户留有足够余额,如余额不足,请在办理股权证书换领手续前予以补足。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08年6月18日总股本613,364,95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股本1.00股,共计转增股本61,336,495.00股。
根据以上方案每10股配送及转增股份合计5股,共计306,682,475股。
三、手续办理:鉴于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各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将发生变化,请各股东持以下材料(全部为原件)到本公司换领股权证书。
1、法人股东:股权证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如有以前年度未领股利,请另行办理。
2、个人股东:股权证书和股东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股权证书、委托人(即股东)身份证、受托人(即经办人)身份证。
四、股权证书换领时间:自2008年6月25日起。
五、股权证书换领地点和联系人情况: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刘宜娟、何明福,电话:0591-87599104(直线)、87593778-312。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08年5月13日在《金融时报》第6-7版公告,并在本行网站(http://www.fuzhoubank.com)全文发布了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一接受股东及社会公众咨询,联系电话:0591-87585341。
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