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定于2010年5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0年5月29日(星期六)上午8:00-8:50签到,9:00-12:00开会
(三)会议地点:福州市六一北路158号本行总行大楼九层第一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30日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请参阅下文的“特别说明”)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即2010年5月19日前,含当日),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
特别说明:根据2009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增资扩股方案》(修订案)中的“相关的股东权利规定”,即“股东资金到位并通过验资,以及履行各种程序并获核准后,本行予以换发持股凭证,其股东权利自其新持股凭证签发之日始行使。”,因此本公告上述的“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是指股东截至2010年4月30日实际所持有的股权证书上的股份数,不包括股东在2009年增资扩股时增持的部分。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和报告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董事会2009年工作情况和2010年工作计划报告;
2、监事会2009年工作报告;
3、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修订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以上第一至第四项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第五项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二)会议报告事项:
1、关于接受钟晓斌先生辞去董事的报告;
2、关于更换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报告。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以上两个报告事项需向股东大会报告,但不属于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事项)
三、会议登记及出席
(一)会议登记办法: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登记可以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者信函等方式书面回复进行。采用现场登记的,请持相关登记文件于2010年5月19日前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采用传真或者信函方式登记的,相关登记文件于2010年5月19日前传真或寄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股东进行会议登记应分别提供下列文件:
(1)单位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并提供:①授权委托书(样式参照本公告附件);②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股权证书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签名);②股权证书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提供:①授权委托书(样式参照本公告附件);②委托人和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本人签名);③股权证书复印件。
(二)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与会。
四、联系办法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158号福建海峡银行总行大楼八层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11)
联系人:刘宜娟、盛瑛、陈凤舟
电 话:0591-87599104、87388018
传 真:0591-87388028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权证书编号:榕商银股字第 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填写截至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出席会议的代表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手机 固定电话 )
委 托 人 (股东根据自身情况选填下表的其中之一) | |
单位股东填写 | 自然人股东填写 |
委托人(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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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10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