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定于2012年6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行第二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2年6月16日(星期六)上午8:00-8:50签到,9:00-12:00开会
(三)会议地点:福州市六一北路158号本行总行大楼九层第一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6日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即2012年6月6日前,含当日),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和报告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董事会2011年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计划报告;
2、监事会2011年工作报告;
3、2011年度财务决算和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6、关于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议案。
(二)会议报告事项:
1、关于接受胡建东先生辞任本行董事会董事的报告;
2、关于监事会对2011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3、关于2011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和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登记及出席
(一)会议登记办法: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登记可以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者信函等方式书面回复进行。采用现场登记的,请持相关登记文件于2012年6月6日前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采用传真或者信函方式登记的,相关登记文件于2012年6月6日前传真或寄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即2012年6月15日9时前)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股东进行会议登记应分别提供下列文件:
(1)单位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并提供:①授权委托书(样式参照本公告附件);②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股权证书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签名);②股权证书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提供:①授权委托书(样式参照本公告附件);②委托人和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本人签名);③股权证书复印件。
(二)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与会。
四、联系办法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158号福建海峡银行总行大楼八层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11)
联系人:刘宜娟、盛瑛、陈凤舟
电 话:0591-87599104、87388018、87388028
传 真:0591-87388028
五、其它事项
(一)与会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本公告同时在本行网站(www.fjhxbank.com)刊载。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