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顺利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2016年7月13日上午,本行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董事长苏素华先生主持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7人,占本行总股本的76.0088%。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常年法律顾问机构——北京大成(福州)律师所的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大会审议通过《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调整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审议<福建海峡银行定向发行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福建海峡银行定向发行股份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本行法人机构住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关于选举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其中,《福建海峡银行定向发行股份方案》与《福建海峡银行定向发行股份具体方案》等两项议案尚需经相关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相关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定向发行方案为准。同时,董事人选韩芝玲女士、吴晓峰先生、陈晓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尚需报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其任职资格,其任职自相关监管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大会上还听取了《关于陈进宝、江典顺董事辞职的报告》、《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第三届董事会召集,并于2016年6月23日在《福州晚报》和本行网点以公告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告详细载明了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对象、审议和报告事项等会议基本情况以及会议登记、出席、联系办法等内容。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