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保护自己 远离洗钱
洗钱,是指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交易、转移、转换等各种形式加以合法化、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也就是将“黑钱”清洗为“白钱”的犯罪行为。为了打击洗钱犯罪,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我国第一部反洗钱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该法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反洗钱监督管理、反洗钱调查、国际合作、反洗钱预防措施和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十年来,我国反洗钱工作反洗钱义务机构沿着《反洗钱法》设定的脉络,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严格监管和悉心指导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为了能够远离洗钱犯罪以及提高自身的反洗钱意识,同时也为了更好地配合相关部门的反洗钱工作,每个公民都应该从自我做起,通过点点滴滴的行动,助力反洗钱:
一、远离网络洗钱陷阱
近年来破获的网银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警示我们,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银、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虚拟网络要时刻警惕,不可贪占一时便宜而最终落入骗局。
二、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客户 和自身负责。金融机构对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均会予以保密。而网上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仅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且无法保障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性。您能放心让这样的网上钱庄帮您打理血汗钱吗?
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更安全。
三、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账户、银行卡和U盾
出租、出借行为可能造成:
1、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3、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4、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5、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因此不出租、出借身份证件、金融账户、银行卡和 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四、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五、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开办业务时,请您带好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重要凭证。
大额现金存取时,请出示身份证件。凡是存入或取出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者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时,金融机构需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金融机构只能对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对于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金融机构应通知客户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新。超过合理期限未更新的,金融机构可中止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