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工资卡出租出借的风险提示
一、案例简介
2019年10月28日15时,客户池某至我行A支行窗口要求取回ATM吞卡并办理存现业务,柜员告知吞卡需提供卡主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但池某表示卡主本人已回老家且联系不上。在交流期间柜员发现池某手持多张银行卡,柜员立即将此情况汇报营业厅主管。主管立即查阅支行自助设备监控系统,从监控中看出池某手持十张卡(后查实5张为好薪情卡、5张为普卡)。经查这些银行卡均为工资卡,卡主职业均为房屋建筑施工人员,工作单位为某建设公司,该公司为B支行好薪情代发户。经向吞没卡的实际持有者了解,该持有者为该公司临时工人,公司要求工资款必须先通过银行发放,工人将开好的银行卡和密码交与包头工,而后由包工头统一安排将工资款取出。
二、风险启示
农民工防范意识薄弱,未妥善保管银行卡和密码,开立银行卡时设置简易密码或统一密码后将卡随意交与他人,存在后续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用于违法洗钱活动的可能性,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出租出借银行卡,不仅影响到国家的金融安全,而且也给个人带来很多风险隐患,一旦造成损失,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出租、出借银行卡是违法违规行为,提醒广大客户注重银行卡信息安全,不得向他人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谨防各类诈骗,珍惜个人信用。
三、温馨提示
1.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陆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和芯片毁损,不随意丢弃。
2. 银行卡与有效身份证件分开放置,以免一起丢失被盗刷,并影响办理挂失及补办卡片等手续。
3.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4.不要相信任何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邮件,切勿轻信非法机构或非法中介发布的小广告,并向他人泄露重要个人信息。
5.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有效打击犯罪分子,自觉维护良好的用卡秩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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