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现公开征集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供应商,公告期间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026年4月至2028年3月(2年)。
二、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一)协助漳州分行及其辖属支行正确实施、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二)为漳州分行及其辖属支行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应漳州分行及其辖属支行需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三)为漳州分行及其辖属支行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四)参与起草、审核以加强漳州分行及其辖属支行经营管理为中心的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五)按照福建海峡银行管理要求,负责漳州分行及其辖属支行的各类业务及管理合同文本的草拟、修改、法律审查,并对漳州分行及其辖属支行所有业务及管理合同进行规范,提出管理的改进措施;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和签约。
(六)整理、汇集、解读与漳州分行及其辖属支行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为漳州分行及其辖属支行领导层和各职能部门及时提供法律新资讯,根据安排开展与漳州分行及其辖属支行经营管理有关的课题研究并提供课题研究报告。
(七)应漳州分行及其辖属支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或法律培训,协助处理客户投诉、举报、上访等争议。
(八)配合漳州分行及其辖属支行至相关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登记资料的查询与取证。
(九)在漳州分行及其辖属支行处理债权催收、侵权纠纷、投诉纠纷、舆情管控等过程中,对外出具、发送律师函或律师声明。
(十)发生涉及漳州分行及其辖属支行的刑事案件时,协助调查、报案、控告。
(十一)办理领导层和有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十二)或有服务:主要包括非信贷类诉讼委托代理费和适用外国法律的法律文本审查费用,二者均按照实际发生数量进行单项收费。
三、资格审查要求
(一)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时间三年(含)以上,近三年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住所地为福建省漳州市;提供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
(二)财务制度健全,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诚信经营,不存在失信及经营异常等情况,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函》(附件2)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自证材料。
(四)须指派至少2名律师(其中1名为法律服务团队的责任律师,其余为经办律师)提供服务,法律服务团队责任律师和经办须具备如下条件:
1.法律服务团队责任律师须具备如下条件:
①有八年及以上专职律师执业经验。
②须为所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③近三年办理的银行业法律顾问服务案例不少于一个;提供合同复印件佐证,保密信息可遮蔽。
2.每名经办律师应符合如下条件:
①须具有五年及以上专职律师执业经验。
②近三年办理的银行业法律顾问服务案例不少于一个。
(五)限制性规定,要求承诺相关内容如下:
1.单位主要负责人(含负责人、合伙人、高管、服务团队律师)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六)提供《关联关系声明函》(附件3)。
(七)其他要求:
1.管理体制先进,强调团队精神,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收费合理,无违法违规行为,律所及律师近三年没有受过任何刑事、行政或行业协会的处罚(以当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记录为准)。
2.具有较完备的利益冲突防控机制;
3.已投保律师责任险;
4.与当地和银行业务紧密相关的政府部门(如人行、银行业监管银保监及物权登记有关机构等)有良好的公共关系;
5.拟指派的律师具有丰富的金融非诉讼法律事务工作经验,有较为典型的成功运作金融法律事务的事例案例;能够根据需要派驻我行经营场所,提供及时、高效的日常法律服务;
6.根据具体情况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八)所提交的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四、网上公告及资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本次资格预审网上公告及资质材料报送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4月7日下午18:00止(7天)。公告结束时间即为报送截止时间,公告结束后不再接收供应商报名。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应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报送截止时间前将所有纸质报名材料递交到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实体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
(二)公告期间均可以递交报名材料,为防止缺件、漏件的补充,请备好材料后尽快递交。我行有权拒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报名文件。
(三)我行有权要求报名的公司提供相应的原件或其他文件佐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
(四)报名文件均应当使用中文。供应商随报名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并以中文为准。
(五)报名材料不作为项目的投标材料。
(六)本次征集供应商一名,选取综合评分最高分供应商。
七、资质材料报送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大厦福建海峡银行
部门名称: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96-2159171、0596-2159817(备)
八、其他
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我行员工存在违规或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向我行纪检组织反映:
(一)公示电话:0596-2169616
(二)公示电子邮箱:fjhxyhzz@163.com
(三)接待部室: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纪检组织
(四)来信投寄: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纪检组织。
(五)驻行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hxyhjjzz@163.com、0591-87581949
附件:1.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供应商入围资格报审表
2.反商业贿赂承诺函
3.关联方关系声明函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附件1: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入围资格报审表.docx
2026年4月1日
闽公网安备 35010302000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