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福建海峡银行总行营业部法律顾问服务 供应商网上报名公告
本次为福建海峡银行总行营业部法律顾问服务的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可参与我行总行营业部及其辖属支行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JHXZY-2026-02号)商务竞价(服务期:壹年)。公告期间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服务期限
壹年
二、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协助总行营业部及其辖属支行正确实施、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2.为总行营业部及其辖属支行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应总行营业部及其辖属支行需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为总行营业部及其辖属支行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信息;
4.参与起草、审核以加强总行营业部及其辖属支行经营管理为中心的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5.按照福建海峡银行管理要求,负责总行营业部及其辖属支行的各类业务及管理合同的草拟、修订、法律审查,并对总行营业部及其辖属支行所有业务及管理合同进行规范,提出管理的改进措施;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和签约;
6.整理、汇集、解读与总行营业部及其辖属支行有关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为总行营业部及其辖属支行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及时提供有关的法律新资讯,根据安排进行与我行经营管理有关的课题研究并提供课题研究报告;
7.应总行营业部及其辖属支行要求,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或法律培训,协助处理客户投诉、举报、上访等争议;
8.配合总行营业部及其辖属支行至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等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登记资料的查询与取证;
9.在处理债权催收、侵权纠纷、投诉纠纷、舆情管控等过程中对外出具、发送律师函或律师声明;
10.发生涉及总行营业部及其辖属支行的刑事案件时,协助调查、报案、控告;
11.办理总行营业部及其辖属支行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12.每季度开始的5个工作日内向总行营业部提交上季度包含全部审签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副本的档案册。
三、资格审查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近三年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提供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
2.2023年7月1日以来银行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案例不少于两个,提供合同复印件佐证,保密信息可遮蔽。
3、财务制度健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须提供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须指派至少2名律师(其中1名为法律服务团队责任律师、其余为经办律师)提供服务,拟指派的律师能够根据需要派驻我行经营场所,提供及时、高效的日常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团队责任律师和经办律师须具备如下条件:
(1)法律服务团队责任律师须具备如下条件:
①有八年及以上专职律师执业经验;
②须为所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③2023年7月1日以来办理的银行业法律顾问服务案例不少于一个;
(2)经办律师应符合如下条件:
①须具有五年及以上专职律师执业经验;
②2023年7月1日以来办理的银行业法律顾问服务案例不少于一个。
7.诚信经营,不存在失信及经营异常等情况,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函》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自证材料。
8. 限制性规定,要求承诺相关内容如下:
(1)单位主要负责人(含负责人、合伙人、高管、服务团队律师)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9. 提供《关联方关系声明函》。
四、网上公告及资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本次资格预审网上公告及资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5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8:00。公告结束时间即为报送截止时间,公告结束后不再接收供应商报名。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递交。
报名时应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在报送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及其他纸质报名文件递交到福建海峡银行总行营业部综合管理部。
2.电子文档备案。
报名文件确认后,将报名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福建海峡银行总行营业部综合管理部电子邮箱。邮件名称为“福建海峡银行营业部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FJHXZY-2026-02号)资格预审报名”,邮件正文内体现报名信息,包含律师事务所名称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应与报名表一致。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实体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
2、公告期间均可以递交报名材料,为防止缺件、漏件的补充,请备好材料后尽快递交。我行有权拒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报名文件。
3、我行有权要求报名的律所提供相应的原件或其他文件佐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
4、报名文件均应当使用中文。随报名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并以中文为准。
5、报名材料不作为项目的投标材料。
七、资质材料报送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15楼)
部门名称:福建海峡银行总行营业部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王女士、陈先生;联系电话:0591-83200962、0591-87327425
电子邮箱:59029666@qq.com
邮政编码:350004
八、其他
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我行员工存在违规或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向我行纪检组织反映:
1、举报电子邮箱:fjhxyhyybjb@163.com;hxyhjjzz@163.com。
2、举报信箱: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福建海峡银行总行大楼15楼西侧展示架三层。
3、举报电话:0591-83208697
4、举报信邮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福建海峡银行总行大楼15楼(收件人林文)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8日
闽公网安备 35010302000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