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银行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福建海峡银行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23日

生效日期:2025年9月23日

为更好地保护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联系电话 400-893-9999,以下简称“福建海峡银行”或“我行”)在福建海峡银行个人客户相关隐私保护政策外专门制定了《福建海峡银行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我行将通过本规则和福建海峡银行个人客户相关隐私保护政策向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告知我行如何处理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我行在此特别提醒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规则,特别是其中所涉及的免除或者减轻我行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权利等与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管辖与法律适用条款等。为了特别提示您限制、免责条款以及涉及到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权益的等内容,这些条款可能以字体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

一、我行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护我行未满14周岁未成年客户的个人信息。

二、我行的产品和服务主要面向成年人。如果您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请勿自行注册我行的产品和服务,如果您需要开通、使用我行的产品和服务,请您邀请您的监护人前往我行任意网点实施操作。按照法律规定,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您是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不受前述约定限制

三、我行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不会对未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采用自动化决策方式处理。

四、当我行有合理理由怀疑您为未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时,在涉及对您个人信息权益影响较大的产品或服务,包括账户管理、存款(不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转账支付和部分保险产品(只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采用合理手段进一步鉴别用户身份。当我行确认您为未满14 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有权要求您的监护人对您所有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重新授权,在相应授权取得前,除您单方受益的行为外,我行有权停止办理您的上述产品或服务。

五、如果您是未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为被监护人的利益需要使用我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请您注意阅读本规则,了解我行对该被监护人的个人信息基于不同处理目的的处理方式,具体包括:

(一)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均为敏感信息;

(二)我行目前在账户管理、存款(不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转账支付、部分保险产品(只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和其他服务中会处理未满14 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三)上述产品或服务中涉及的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处理会严格遵守您所选择的处理目的,或者其他法律法规、有权机关要求的处理目的。超出处理目的的行为,可能对该未成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四)您管理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行使其个人信息相关的权利可联系我行客服电话400-893-9999反馈以及我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五)鉴于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敏感性和其对人身与财产的重大影响,请您确保被监护人的个人信息由您本人或者在得到您的授权同意后向我行提供。

六、如下为我行在提供产品或服务中处理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详细规则:

(一)当您使用账户管理服务时,我行将收集、使用的个人信息包括:

1.(1)未成年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职业(如有)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即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地址(如有)、发证机关、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到期日、IP/MAC(如有);(2非中国纳税居民信息(若有):未成年客户的现居国家或地区、现居地址、税收居民国信息、出生国家及地区、纳税人识别号(若有)、未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的原因,用于实名认证和协助我行落实反洗钱、反诈、反恐怖融资识别和履行其他监管要求;

2.未成年客户所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新账户、添加或删除账户)的账户户名、账户别名、账户号码、账户分类信息,用于实现账户管理服务;

3.银行卡卡号、短信验证码、人脸信息,用于校验是否为未成年客户本人和监护人操作;

4.当未成年客户使用换卡服务时,我行将收集银行卡卡号、短信验证码,用于校验您所选择的卡号,以及换卡申请是否为您本人操作。如您选择邮寄的方式领取新卡,我行还需收集收件人姓名、收件人手机号码、收件地址用于新卡寄送;

5.当未成年客户使用新卡激活时,我行将收集证件影像、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到期日、头像、新卡有效期、CVN,用于校验激活是否为您本人操作。

(二)当您使用存款服务时,我行将收集、使用的个人信息包括:

1.未成年客户的姓名、 性别、国籍、出生日期、职业(如有)、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即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地址(如有)、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到期日、IP/MAC(如有),用于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落实反洗钱、反诈、反恐融资识别和履行其他监管要求;

2.未成年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如有)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即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地址(如有)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到期日、出生日期、所选择的银行卡卡号、交易金额、期限(若有)、转存方式(若有)、付息方式(若有)、付息频率(若有)、利率、到期日,用于订立和履行产品合约。

(三)当您使用转账支付服务时,我行将收集、使用的个人信息包括:

1.未成年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如有)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即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地址(如有)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到期日IP/MAC(如有),用于实名认证和协助我行落实反洗钱、反诈、反恐怖融资识别和履行其他监管要求;

2.未成年客户的银行卡卡号和您选择鉴别工具下的鉴别信息,包括数字证书信息、移动令牌信息、短信验证码、人脸信息、指纹、面容,具体的鉴别信息取决于您选择的鉴别工具,其中指纹和面容我行仅接收验证结果,并不收集您的指纹或面容

3.收款人姓名、账号、收款银行、手机号码以及转账附言,用于为您实现转账支付。

(四)当您是保险产品的被保人或受益人时,我行将收集、使用的个人信息包括:

1.未成年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职业(如有)、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即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地址(如有)、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到期日、IP/MAC(如有)用于落实国家反洗钱、反诈、反恐怖融资相关规定、协助保险公司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1)未成年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如有)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即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地址(如有)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到期日、出生日期;(2)非中国纳税居民信息(若有):未成年客户的现居国家或地区、现居地址、税收居民国信息、出生国家及地区、纳税人识别号(若有)、未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的原因;(3)未成年客户作为被保人的其他信息:投保人与被保人关系、工作单位(如有)、家庭地址、邮编、年收入、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身高、体重、是否重疾、是否危险职业;(4)未成年客户作为受益人的其他信息:与被保人关系、职业(如有)、家庭地址、手机号码、受益顺序、受益份额,用于订立和履行产品合约。

(五)当您办理信息修改时,我行将收集、使用的个人信息包括:

1.未成年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经常居住地(即居住地址)发证机关、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IP/MAC(如有),用于更新身份信息,并协助我行落实反洗钱、反诈、反恐怖融资识别和履行其他监管要求;

2.未成年客户的证件影像、人脸信息,用于校验是否为您本人操作。

    (六)其他产品或服务

1.当您使用个人手机银行APP的不动户核实时,我行将:(1)收集未成年客户的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银行卡卡号IP/MAC(如有),用于确认您的待核实账户,并协助我行落实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识别和履行其他监管要求;(2)收集证件影像、人脸信息,用于校验是否为您本人操作。

2.当您使用线上渠道的短信通时,我行将收集未成年客户的必要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银行卡卡号、手机号码、IP/MAC(如有),用于为您提供账户资金变动通知、短信通收费规则校验服务,并协助我行落实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识别和履行其他监管要求

3.当您使用线上渠道的交易流水打印时,我行将收集未成年客户的必要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银行账号、接收邮箱地址IP/MAC(如有),用于生成并发送电子交易流水,并协助我行落实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识别和履行其他监管要求。

我行提供的与未成年人有关的产品(或服务)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如您选择使用本规则当中尚未涵盖的其他服务,或出现其他我行需要超出上述收集范围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情形的,我行会通过具体产品(或服务)页面提示、交流程、协议约定等方式另行告知,并重新取得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同意。

七、涉及具体的产品(或服务),我行处理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信息种类和保存期限等我行还将通过相应的产品(或服务)的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向您明示,并取得您的授权或同意。我行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我行相关隐私保护条款本规则及与您的监护人的约定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并严格履行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如您不同意按照本规则使用我行的服务或向我行提供信息,请您立即终止使用我行的服务并及时通知我行,以便我行采取相应的措施。

八、福建海峡银行联系方式

(一)如果您对本规则有任何疑问、投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渠道联系我行:

1.客服电话:400-893-9999

2.我行各营业网点

3.手机银行App在线客服

4.微信公众号福建海峡银行-微信客服

(二)受理您的问题后,我行会及时进行处理,并在15日内回复处理意见或结果,请您保持接收渠道畅通。

(三)若您对我行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您认为我行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向有关监管机构进行投诉。

九、管辖法律与争端解决 

本规则执行过程中,若您与我行发生任何争议,我行将首先努力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我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规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规则目的而言,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