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2024-2026年度授信业务诉讼/执行事务合作律师事务所征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现公开征集授信业务诉讼/执行合作律师事务所合作服务项目供应商,公告期间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标的物介绍

授信诉讼、执行事务合作主要包括代为立案、代为应诉、代为出庭陈述意见、代收法律文书等程序性权利,诉讼材料归档;配合执行活动、审查破产申报债权;参与授信业务衍生案件;尽职尽责、忠于职守,严格遵照温州分行委托权限办理代理事务,最大限度维护我行合法权益。服务期限两年,具体服务内容以双方签订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总委托代理合同》为准。

二、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律师事务所在我行合作业务所在区域有正式机构(含分所,需在鹿城区、龙湾区、瑞安市、乐清市范围内);

2)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年(含)以上;

3)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含)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行业协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负面情形;

4)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具备为与分行相类似机构2家(含)以上提供诉讼服务经验;

5)律师事务所应指定不少于2人(含)的律师团队为分行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应为执业3年(含)以上且具有与分行相类似机构的诉讼服务经历。团队全部成员应职业道德良好,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历年司法行政机关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

三、报名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请准入合作律师事务所的,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申报材料并应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1.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律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

3.律师事务所(分所)奖惩情况

4.律师事务所为金融机构提供诉讼法律服务材料(如合同封面、关键内容页及签署页参与破产管理案件、民事判决书等

5.律师事务所配备的诉讼服务团队主要成员基本情况介绍(含学历、学位、工作经验、荣誉等)、律师执业证及其年度考核备案情况记录金融机构服务案例材料

6.其他能够体现律所及律师团队诉讼服务能力胜任及优势的材料;

7.其他

1)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供应商入围资格报审表;(附件1)

2)温州分行诉讼案件报价表;(附件2)

3)反商业贿赂承诺函(附件3)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自证材料;

4)关联方关系声明函(附件4);

5)承诺函(附件5)。

报名材料报送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下午17:30截止,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

四、报名方式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报送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封装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律所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

2.公告期间均可以递交报名材料,材料不予退还

3.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有权要求报名律所提供相应的原件或其他文件佐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

六、材料报送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号华盟商务广场3楼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

部门名称: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008191

、其他

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员工存在违规或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纪检组织反映:

1.举报电子邮箱:hxwz007@126.com

2.举报电话:0577-86008127

3.举报信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号华盟商务广场三楼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纪律检查委员会收邮编:325000

 

附件1.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供应商入围资格报审表

附件2.温州分行诉讼案件报价表

附件3.反商业贿赂承诺函

附件4.关联方关系声明函

附件5.承诺函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2024年7月11日

附件1: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供应商入围资格报审表.docx

附件2:温州分行诉讼案件报价表.xls

附件3:反商业贿赂承诺函.docx

附件4:关联方关系声明函.docx

附件5: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