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银行三明分行2026-2029年度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准入征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现公开征集2026-2029年度授信业务诉讼(含仲裁、执行,下同)合作律师事务所,公告期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一、基本情况
1.入选的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将纳入三明分行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及代理律师库,主要负责三明分行授信业务诉讼案件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代为立案、代为应诉、代为出庭陈述意见、参与案件执行活动、代收法律文书等程序性权利,尽职尽责、忠于职守,严格遵照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委托权限办理代理事务,最大限度维护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合法权益。具体服务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服务期限:2026年度至2029年度(3年)。
二、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合作业务所在区域有正式机构(含分所);
(二)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年(含)以上;
(三)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含)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行业协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负面情形;
(四)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具有为至少两家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性质相近的机构提供诉讼服务的经验;
(五)律师事务所应指定不少于2人(含)的律师团队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应为执业3年(含)以上且具有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相类似机构的诉讼服务经历。团队全部成员应职业道德良好,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历年司法行政机关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
(六)律师事务所具备下述条件的,综合考评予以加分:
1.律师事务所获得过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表彰的;
2.在非诉领域(特别是资产重组、并购、上市、资产证券化等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
3.从业律师擅长金融案件处理、不良资产处置,有代理过同业重要案件或项目的;
4.从业律师被国家司法部、省、市授予优秀律师等称号获被律协选为相关领域委员会委员、人民法院听证员等荣誉的。
(七)能够提供多样化服务:
无偿提供授信业务法律风险防控、诉讼、执行等法律专项培训;配合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业务活动;对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提出业务或流程建议被采纳等。
三、报名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申请准入合作律师事务所的,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并应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1.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律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
3.律师事务所(分所)处罚记录;
4.律师事务所(分所)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配备的诉讼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信息表(见附件)、律师执业证及其年度考核备案情况记录;
5.律师事务所(分所)为金融机构提供诉讼法律服务的合同封面、关键内容页及签署页或民事判决书等材料;
6.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人员名单(包括但不限于管委会主任/主席、主任、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合伙人等可能对律师事务所管理、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的人员及其他材料,详见附件);
7.其他材料:
(1)代理费用报价材料(见附件,需单独信封盖章密封);
(2)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供应商入围资格报审表(见附件);
(3)反商业贿赂承诺函(见附件)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自证材料;
(4)关联方关系声明函(见附件);
(5)承诺函(见附件)。
(二)报名材料报送时间:
报名材料报送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4月23日下午18:00(节假日除外)。公告期间均可以递交报名材料,公告结束时间即为报送截止时间,公告结束后不再接收供应商报名。
四、报名方式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报送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递交到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指定邮箱,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律师事务所名称)2026-2029年度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报名文件”,邮件正文内体现报名信息,包含律师事务所名称全称、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应与报名表一致。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
2.公告期间均可以递交报名材料,为防止缺件、漏件的补充,请备好材料后尽快递交。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有权拒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报名文件。
3.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有权要求报名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相应的原件或其他文件佐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
4.报名文件均应当使用中文。供应商随报名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并以中文为准。
5.所提交的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六、材料报送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新四路1号海峡大厦二层
部门名称:福建海峡银行三明分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收 件 人:魏女士(联系电话:0598-8910631)
收件电子邮箱:397903852@qq.com
邮政编码:365000
联 系 人:林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8-8910628、8910630
七、其他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若发现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员工存在违规或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向我行纪检组织反映:
(一)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纪检组织:
1.举报电子邮箱:smhxjj2021@163.com
2.举报信箱:福建海峡银行三明分行二层楼梯转角处(电梯口旁消防通道)。
3.举报电话:0598-8910619
4.举报信邮寄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新四路1号海峡大厦二层(收件人:福建海峡银行三明分行纪检组织)
(二)驻福建海峡银行纪检监察组:
1、举报电子邮箱:hxyhjjzz@163.com
2、举报电话:0591-87581949
附件1: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围资格报审表
附件2:反商业贿赂承诺函
附件3:关联方关系声明函
附件4:代理费报价函
附件5:项目报名承诺函
附件6:承诺函(自愿提供)
附件7: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信息表
附件8:合作机构重要人员名单
附件9:需提供附件清单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2026年4月7日
闽公网安备 35010302000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