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2026-2028年度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合作准入征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现公开征集2026-2028年度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合作准入,公告期间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均可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选的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将纳入南平分行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及代理律师库,主要负责南平分行诉讼案件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代为立案、代为应诉、代为出庭陈述意见、代为撰写申请执行相关材料、代收法律文书等程序性权利,尽职尽责、忠于职守,严格遵照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委托权限办理代理事务,最大限度维护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合法权益。具体服务内容以具体服务内容以双方签订的《诉讼/执行案件总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为准。

2.合作准入期限为:2026年7月至2028年7月

二、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在我行合作业务所在区域有正式机构(含分所)

(二)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年(含)以上

(三)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含)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行业协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负面情形

(四)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具备为与分行相类似机构2家(含)以上提供诉讼服务经验

(五)律师事务所应指定不少于2人(含)的服务团队为分行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其中,主办律师应为执业3年(含)以上且具有与分行相类似机构的诉讼服务经历,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历年司法行政机关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

(六)具备下述条件的,可以在准入时予以加分:

1.律师事务所获得过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表彰的

2.律师事务所团队实力较强,服务团队成员具备司法机关从业经验的

 3.在非诉领域(特别是资产重组、并购、上市、资产证券化等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

 4.为地市级及以上律师行业协会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证券与基金法律专业委员会、破产重整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或执行与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

 5.代理银行机构胜诉案例入选地市级及以上司法机构指导案例或典型案例的;

 6.担任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行政管理机构的常年法律服务顾问或担任银行机构常年法律服务顾问的;

 7.承诺无偿提供额外法律服务,如:出具律师函、进行普法教育等的

三、报名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请合作准入的律师事务所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一)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律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

(三)律师事务所(分所)处罚记录;

)律师事务所配备的我行诉讼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信息表(具体详见附件1)、律师执业证及其年度考核备案情况记录;

)律师事务所为金融机构提供诉讼法律服务的合同封面、关键内容页及签署页或民事判决书等材料;

)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人员名单(包括但不限于管委会主任/主席、主任、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合伙人等可能对律师事务所管理、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的人员),具体详见附件2;

其他材料

1.代理诉讼费报价材料(需单独封包),代理费用预算及报价要求(见附件3)

2.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供应商入围资格报审表(见附件4);

3.反商业贿赂承诺函(见附件5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自证材料

4.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或关联方关系声明函(见附件6);

5.承诺函(见附件7

6.律师事务所合作告知函(见附件8)

公告截止时间、报名材料报送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61518:00(节假日顺延一日)。公告结束时间即为报送截止时间,公告结束后不再接收供应商报名。

四、报名方式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报送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递交到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同时报名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邮箱备案,邮件名称为“(律所名称)2026-2028年度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报名”,邮件正文内体现报名信息,包含律所名称全称、律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应与报名表一致。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实体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

(二)公告期间均可以递交报名材料,为防止缺件、漏件的补充,请备好材料后尽快递交。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有权拒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报名文件。

(三)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有权要求报名的律所提供相应的原件或其他文件佐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

(四)报名文件均应当使用中文。报名律所随报名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文件,并以中文为准。

六、材料报送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理学街西城国际二区19幢二层福建海峡银行南平分行

部门名称: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18659961214

电子邮箱:1337601605@qq.com

邮政编码:353000 

七、其他

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员工存在违规或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向行纪检组织反映:

(一)福建海峡银行南平分行纪检组织

1.举报电子邮箱:fjhxnpfhjb@163.com(邮箱管理人:分行纪检委员)

2.举报信箱:南平分行二楼信箱

3.举报电话:0599-8080608

4.举报信邮寄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理学街西城国际二区19幢二层海峡银行南平分行(收件人:分行纪检委员)

(二)驻福建海峡银行纪检监察组(有关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反映):

1.举报电子邮箱:hxyhjjzz@163.com

2.举报电话:0591-87581949

 附件:

1.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信息表

2.合作机构重要人员名单

3.代理费用预算及说明

4.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供应商入围资格报审表

5.反商业贿赂承诺函

6.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或关联方关系声明函

7.承诺函

8.律师事务所合作告知函

附件1: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信息表.xlsx

附件2:合作机构重要人员名单.xlsx

附件3:代理费用预算及说明.docx

附件4: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供应商入围资格报审表.docx

附件5:反商业贿赂承诺函.docx

附件6: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或关联方关系声明函.docx

附件7:承诺函.docx

附件8:律师事务所合作告知函.docx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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