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2026-2029年度授信业务诉讼服务合作律师事务所征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现公开征集2026-2029年度授信业务诉讼服务合作律师事务所,公告期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026年7月至2029年7月(3年)。
二、律师事务所服务内容
评选的宁德地区授信业务诉讼服务合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将纳入我分行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及代理律师库,主要负责我分行诉讼、执行案件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代为立案、代为应诉、代为出庭陈述意见、参与案件执行活动、代收法律文书等程序性权利,尽职尽责、忠于职守,严格遵照我分行委托权限办理代理事务,最大限度维护我分行合法权益。具体服务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案件代理框架性合同》、《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为准。
三、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拟准入的合作律师事务所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宁德地区有正式机构(含分所);
2.成立三年(含)以上;
3.近三年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行业协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情形;
4.具备近三年为2家(含)以上与本行相类似机构提供诉讼服务经验;
5.应指定不少于2人(含)的律师服务团队为本行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其中,主办律师应为执业3年(含)以上且具有与本行相类似机构的诉讼服务经历。
(二)拟准入合作律师事务所具备下述条件的,可以在准入时予以加分:
1.获得过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表彰的;
2.团队实力较强,服务团队成员具备司法机关从业经验的;
3.在非诉领域(特别是资产重组、并购、上市、资产证券化等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
四、报名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供的报名材料(应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1.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律师事务所(或分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
3.律师事务所(或分所)处罚记录;
4.律师事务所(分所)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配备的诉讼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信息表(见附件)、律师执业证及其年度考核备案情况记录;
5.律师事务所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诉讼法律服务的合同封面、关键内容页及签署页或民事判决书等材料。
6.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人员名单(包括但不限于管委会主任/主席、主任、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合伙人等可能对律师事务所管理、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的人员及其他材料,详见附件);
7.其他材料:
(1)代理费用报价材料(见附件,需单独信封盖章密封);
(2)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供应商入围资格报审表(见附件);
(3)反商业贿赂承诺函(见附件)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自证材料;
(4)关联方关系声明函(见附件);
(5)承诺函(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
报名材料报送时间至2026年6月10日下午18:00。超过截止时间不再接收报名。
五、报名方式
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密封递交或寄送到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同时报名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分行邮箱备案,邮件名称为“(律师事务所名称)2026-2029年度授信业务诉讼、执行合作事项报名”,邮件正文内体现报名信息,包含律师事务所名称全称、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应与报名表一致。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实体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
2.报名时间内均可递交报名材料,为防止缺件、漏件的补充,请备好材料后尽快递交。我分行有权拒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报名文件。
3.我分行有权要求报名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相应的原件或其他文件佐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
4.报名文件均应当使用中文。律师事务所随报名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进行解释,并以中文为准。
5.所提交的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七、材料报送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综合楼福建海峡银行宁德分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联 系 人:魏先生、郑女士
联系电话:0593-2351926、0593-2351916
收件电子邮箱:273678307@qq.com
邮政编码:352100
八、其他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若发现我行员工存在违规或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向我行纪检组织反映:
1.举报电子邮箱:fjhxbanknd@126.com(邮箱管理人:分行纪检委员)
2.举报信箱:福建省宁德市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综合楼宁德分行一楼营业厅(信箱收件人:分行纪检委员)。
3.举报电话:0593-2351888
附件:1.福建海峡银行宁德分行供应商入围资格报审表
2.反商业贿赂承诺函
3.关联方关系声明函
4.承诺函
5.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信息表
6.合作机构重要人员名单
7.代理费报价函
8.承诺函(自愿提供)
9.需提供附件清单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2026年6月2日
闽公网安备 35010302000395号